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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新政实施满月 市场波澜面面观
发布时间:2013-2-1 13:38:32  阅读:3309

消费税新政实施满月 市场波澜面面观

http://china.guidechem.com2013-01-30 来源:中国网

  生意社01月30日讯

  国家税务总局所发布的2012年第47号公告,即消费税征缴新政,将消费税的征缴范围一下子扩大到了所有液态石化产品,且该税收政策征收对象扩展至非工业企业,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该新政自执行到现在已有近一个月的时间,国内燃料油市场在此新政下也再起新的波澜。当然对于此前企业就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运作的,实际上就没有影响。而对于过去从事经营活动没有缴纳消费税的则影响较大。

  据了解,从沥青料市场来看,由于国内大部分渣油都是以沥青名义对外销售,而对于中海油旗下炼厂沥青料既符合沥青的行业标准;同时也适用于焦化料、调油的品质需要。这类企业均有沥青认证资质,故而炼厂仍以沥青对外销售。而其他地方炼厂生产的渣油,即使在无沥青备案的背景下,仍然延续前期的沥青票销售。部分炼厂表示“”沥青生产资质我们正在申请中,预计后期也不用交税了。”,而华北一国营企业则表示“从一月底我们沥青料将改为燃料油对外销售。”

  据从下游接货商了解,本月贸易商从生产商处购得沥青料,然后以燃料油卖给炼厂处,其变票价格从前期200元涨至250元/吨,也有比较谨慎的贸易商在风险走高利空下变票费涨至500元/吨。在焦化需求缺口提振下炼厂沥青料仍供不应求,价格持续走坚。

  本月地炼油浆也多延续前期的沥青票销售,对于下游用户多为深加工企业,且主要产品为沥青与非标柴油,且非标柴油多不带票销售,故而下游接货力度不减,炼厂油浆依然出货顺畅。同渣油生产企业一样,地炼多在积级申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沥青备案。

  相对于终端用户的平稳购进,中间商操作却显得相对谨慎。据了解,华东部分贸易商对于沥青料、焦化料等非应税名目的产品购进则显得小心翼翼,在后市预期交税的恐慌心里下购进量相对降低,部分中间商为避开风险以非应税产品购进仍多以非应税产品卖出。

  从船用调油商了解,在新消费税政策下,调油成本整体有所上扬,但涨幅有限,以调油料-沥青料来看,其变票费用仅上涨50元/吨。目前价格尚能在下游承接范围。但市场上应税的调油原料供应量则有所下降,故而调油资源愈加紧张,市场成本的上扬继续向下游转移。

  从进口油市场来看,前期以非应税产品购进而以应税产品卖出的马瑞原油交投变得异常萧条。前期操作的贸易商均处于观望,少有操作。且本月初到天津的一船马瑞油全部炼厂接货自用,市场鲜有流通现货交易。而市面上流通的海洋油前期以燃料油票卖出的贸易商,也停止操作,本月均以原油票对外销售。而对于稀释沥青料仍符合沥青品质以沥青报关。而进口燃料油前期均正常交税,且国产燃料油涨幅有限,短期内并未促使进口量放大。

  整体来看,国税局47号公告实施一个月以来,对市场影响未及前期预期,但下游不管在心理上还是从应对措施上均有变化。从买卖心理来看,尤其是对非应税产品以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风险意识增强,市场操作已经降低。国税局表示,公告之后还要发一个产品目录名单,也就是具体的免税产品名称。而地炼方面对于目前新纳入的应税产品,则多积极申请相关产品质量检验证明以备案,尽量合理避免消费税。

  (文章来源:中国网,作者:石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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